离职后周六加班可以要求补偿,关键依据是加班事实是否成立且未支付相应报酬。根据《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加班未调休的应支付200%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需支付300%工资,工作日延时加班则按150%计算。但需注意工时制度、证据收集及仲裁时效等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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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用人单位安排休息日加班且未补休的,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即使离职后,劳动者仍可追溯未支付的加班费,但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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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制度是关键: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工时制(每周40小时),周六上班超出部分即视为加班;若为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部门审批备案,否则仍按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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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决定成败: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等均可作为证据。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考勤记录,劳动者可主张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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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计算方式:加班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无约定则按实际月收入的70%计算(不低于最低工资)。例如:月薪5000元,周六加班一天应得约459元(5000÷2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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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与经济补偿:若因单位拒付加班费而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但自愿离职仅能追讨加班费,无法获得额外赔偿。
提示:建议离职前整理完整证据链,优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避免错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