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解除三方协议需遵循以下流程,确保合法合规并保障权益:
一、核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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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协商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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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联系原单位,说明解约原因,争取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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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约定违约金,需按约定支付(部分企业可能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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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解约函或书面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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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新单位接收函
- 与新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需取得新单位的书面接收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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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提交解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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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接收函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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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通过后,换领新三方协议并完成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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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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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书面证据 :通过邮件、电联等方式与原单位沟通,留存沟通记录作为后续可能纠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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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单方面违约 :若未与原单位协商一致,擅自撕毁协议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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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办理手续 :解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三方签约及档案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就业。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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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书面形式包括协议、信件等可表现内容的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也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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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经济补偿,需参考《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