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职协议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关键环节,需重点关注协议合法性、条款明确性及权益保障性。核心注意事项包括:确认解除动议方、逐项列明补偿金、避免违法免责条款、明确社保缴纳截止时间,以及警惕“自愿离职”等表述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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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协商解除的提出方
协议中需清晰记载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提出,这直接影响经济补偿金支付和失业保险申领资格。若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通常需支付补偿金;若员工主动提出,则可能无法主张相关权益。 -
细化补偿金项目与金额
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报酬等需分项列明,避免笼统表述如“所有费用已结清”。特别注意社保、公积金等法定项目不可通过协议免除,否则条款无效。 -
警惕违法免责条款
若协议要求放弃法定权利(如仲裁、诉讼权)或约定低于法定标准的赔偿,此类条款无效。例如“双方再无任何争议”等模糊表述可能掩盖未足额支付的权益。 -
确认社保与工资截止时间
明确工资止付日期和社保、公积金缴纳截止月份,避免断缴影响购房、医疗等权益。用人单位应在离职15日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
谨慎对待“自愿离职”表述
若非员工真实意愿,协议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等表述可能导致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需核实离职原因是否与实际一致,避免用人单位逃避责任。
离职协议签字前务必逐条审核,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保留协议原件及沟通记录,确保争议时可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