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缴费年限 不 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两者在定义和计算方式上有本质区别:
一、最低缴费年限
- 定义
指参保人员实际缴纳社保的年限,即从首次参保缴费开始到退休时的连续缴费时间。
- 计算方式
仅统计实际缴纳社保的月份,例如某人2010年1月开始参保,2020年退休,实际缴费年限为10年(120个月)。
二、视同缴费年限
- 定义
指参保人员未实际缴费但依法应计入缴费年限的工龄,通常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特定历史时期的职工。
- 计算方式
从国家规定开始计算连续工龄,例如1970年参加工作但1978年才开始参保的人员,1970-1977年的工龄均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两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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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叠加计算 :最低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独立计算的,总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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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对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有额外限制(如天津市要求实际缴费满10年),但养老保险普遍不将视同缴费年限计入最低缴费年限。
四、示例说明
某职工1965年参加工作,1978年参保,2018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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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视同缴费年限为1965-1977年(13年),实际缴费年限为1978-2018年(40年),总缴费年限为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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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若当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30年,该职工需补缴17年实际缴费年限才能满足要求。
总结
最低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是社保缴费年限的两个独立组成部分,前者仅限实际缴费时间,后者则补全了制度建立前的工龄。两者不可叠加,需分别满足各自的缴费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