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范和搜索结果,评审中发现数量错误时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错误
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与实际参加评审的人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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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依法修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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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要求 :修改或澄清内容需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否则可能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错误
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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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纠正流程 :招标人可在发现错误后1个工作日内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评标错误快速纠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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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评要求 :交易中心需在1个工作日内协助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评纠正,确保推荐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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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证据 :若因数据错误导致评标结果异常,需提供原始数据或补充材料说明情况,避免因疏忽引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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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 :所有修改和澄清均需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开透明。
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优先通过招标文件补充条款或快速纠正机制解决,避免影响整个招标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