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规,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予以辞退。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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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规定》:修订后的《公务员考核规定》明确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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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也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以辞退。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将依法依规予以辞退,以维护公务员队伍的整体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