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取消录用不属于被辞退。以下是关于公务员取消录用与辞退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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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不同
- 取消录用:是指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因各种原因未能满足录用条件或主动申请,导致录用关系不再继续的情况。
- 辞退:则是指在公务员不符合机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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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不同
- 取消录用:通常发生在试用期内,可能由于公务员自身表现不佳、考核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等原因。如果公务员主动申请取消录用,且理由合理,也会被取消录用。
- 辞退:则更多是由于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等更为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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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不同
- 取消录用:一般来说,取消录用后,公务员将失去现有的职位和待遇,但不一定影响其未来的职业发展。具体后果可能取决于取消录用的原因和相关规定。
- 辞退:辞退是一种更为严厉的处分方式,被辞退的公务员不仅会失去现有职位和待遇,还可能面临一定的禁考期或其他限制措施。
公务员取消录用并不属于被辞退范畴。两者在定义、情形和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在涉及公务员录用关系的处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区分取消录用和辞退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