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优待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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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若干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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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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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表格:
- 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并填写《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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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
- 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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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制证:
-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审。
- 复审通过后,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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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证件:
- 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前往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优待证。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 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
- 优待证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前需及时更换。
- 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通过以上流程,退伍军人即可成功办理优待证,享受相应的优待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