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物业法全文明确规范了物业管理中的权责关系,重点包括空置房物业费减免至70%、禁止停水停电催缴费用、物业费按产权面积收取等核心条款,保障业主与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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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标准
业主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需向物业书面备案,按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费用,或遵循地方减免政策。已竣工未交付的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催缴方式限制
物业不得以停水、停电、停暖等强制手段催缴物业费,逾期未交需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通常每日千分之三)。 -
收费透明化与面积计算
物业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收取,地下室、车位等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部分不得纳入计费。收费标准需明码标价,预收费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业主与物业的权责
业主享有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参与业主大会等权利,同时需履行缴费义务;物业企业需按合同提供维修养护、环境卫生等服务,并公开服务承诺。 -
专项条款与地方执行
装修管理费需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共用设施维护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具体细则可能因省市政策略有差异,业主需关注地方通知。
新物业法通过细化收费规则与权责划分,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议业主及时备案空置房并留存缴费凭证,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