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广西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基本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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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定义 :指已交付但连续6个月未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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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按正常物业费的70%交纳,或按当地政府减免规定执行。
二、具体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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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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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制定基准价,设区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浮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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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作为设区市,将依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制定本地标准,具体比例可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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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确认流程
- 业主需书面备案并提交物业企业登记确认,自确认之日起按70%标准缴费。
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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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物业 :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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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即使未入住,业主仍需支付基础服务费用(如安保、保洁等),不可拒绝支付。
建议 :广西具体比例可能因城市级别、小区类型等因素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物业或住建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