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计税6%,差额计税5%
关于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根据最新税务政策及行业规范,主要规定如下:
一、增值税处理
-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以全部价款(含代发工资、社保等)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
差额计税方法
-
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全部价款扣除代发工资、社保、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5%的征收率。
-
差额扣除范围包括:
-
劳动者工资
-
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
住房公积金
-
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
-
-
-
发票开具
无论采用何种计税方法,均需向用工单位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二、账务处理要点
-
收入确认
-
全额确认收入:按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
差额确认收入:若选择差额纳税,以扣除代发款项后的余额确认收入。
-
-
成本核算
-
支付员工薪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单位部分)”及“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
-
-
其他费用处理
办公费、折旧等日常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税务风险防范
-
合规性要求
-
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无直接劳动关系。
-
社保缴纳需以劳动者实际缴费凭证为依据。
-
-
票据管理
- 保留代发工资、社保缴纳凭证等备查资料,避免虚开发票风险。
-
税率选择
- 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后,不可再享受进项税抵扣。
四、总结
劳务派遣的账务处理需结合一般计税与差额计税两种模式,关键在于正确划分销售额与可扣除成本。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税务机关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并规范财务核算流程,以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