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过了15天单位通常不能起诉,但存在特殊情形。关键点在于劳动仲裁不同结果及对应起诉期限规定,一般裁决书送达后15日内未起诉视为放弃权利,不过一裁终局案件单位无权起诉。
- 一般情况
- 劳动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对于非终局裁决,根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单位超过了15天未起诉,就丧失了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例如,在一个普通的劳动报酬争议仲裁案件中,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单位在收到裁决书第16天才想起要起诉,此时法院是不会受理其起诉请求的。
- 特殊情况
- 存在一裁终局的案件情况。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单位无权起诉。但是,如果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逾期起诉的处理
- 如果单位在超过15天期限后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不予受理。并且,即使单位通过一些不恰当的方式试图让法院受理(如提供虚假的起诉时间证明等),法院一旦发现存在这种违反法定期限的情况,也不会支持单位的起诉请求,同时可能会对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司法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单位在劳动仲裁后要特别注意起诉期限的规定,避免因错过期限而丧失自身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正确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