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的主管部门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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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归属关系
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后的职能整合,县医保局由原人社局的医保管理职责、物价局的药品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合并组建,现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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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与领导关系
县医保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并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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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
主要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实施与监管,以及医保基金的管理和服务。
县医保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在明确的上下级管理关系,前者是后者的下属机构,共同构成地方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