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未交够15年也可以办理病退,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可能影响退休待遇。 主要取决于地方政策、缴费年限和医疗鉴定结果,通常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至15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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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办理病退的核心要求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缴费年限无直接关联。但多数地区要求至少累计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未满15年时需按地方规定补足差额或转为退职待遇。 -
待遇差异
- 养老金计算:未满15年办理病退,养老金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通常低于正常退休标准。例如缴费12年者,基础养老金仅为满15年者的80%。
- 医保影响:部分地区允许继续单独缴纳医保至规定年限,否则可能暂停医保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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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灵活处理
- 补缴选项:如广东、浙江等地支持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费用后按正常退休办理。
- 延长缴费:山东等省份允许延续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病退,延续期间可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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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替代方案
若不符合病退条件,可申请退职(如上海、北京),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标准约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80%,同时保留医保资格。
提示:具体操作需携带病历资料、缴费记录等向当地社保局提交申请,并关注年度政策调整。建议优先咨询12333热线或政务服务窗口获取个性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