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确实由十二个部门联合发布,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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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与时间
2016年11月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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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门组成
根据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第七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11个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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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修订与补充
2020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审查。但该办法属于配套法规,并非《网络安全法》本身。
总结 :《网络安全法》最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网信部门等11个部门共同负责实施;2020年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由12个部门联合制定,属于补充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