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拒绝增加工作量:
一、拒绝增加工作量的合法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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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原则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包括工作量)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以书面形式进行。若未经协商擅自增加工作量,属于单方面变更,侵犯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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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迫加班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者加班。若增加工作量导致超时工作,员工可拒绝并主张加班费。
二、拒绝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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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明显超出约定 :若新增工作量超出原岗位职责或合同范围,员工可依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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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定额标准 :用人单位超出合理限度增加任务,构成变相强迫加班,员工有权拒绝。
三、拒绝后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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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若因拒绝合理工作量增加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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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救济途径 :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按原合同履行。
总结 :员工在用人单位未协商一致或违反劳动定额标准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增加工作量,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