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务是否需要申报个税,需根据其与单位的关系及收入性质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申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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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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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雇佣关系(如长期固定工作、同工同酬等),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按 工资薪金所得 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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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仅为临时性、独立性劳务(如按天工作、无固定报酬),则按 劳务报酬所得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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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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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月收入≥5000元需申报,低于5000元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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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800元以内免征,超过部分按比例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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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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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 :由单位代扣代缴,次月15日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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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 :无扣缴义务时,需自行申报,次月15日内缴纳税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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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种类型,均需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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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临时工可能涉及社保缴纳,需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临时工劳务个税申报需结合雇佣关系和收入性质判断,建议与财务部门确认具体类型并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