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收入在预算会计中的分录需根据捐赠形式(货币或非货币资产)及是否限定用途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接受货币资金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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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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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仅当捐赠涉及货币资金时需做预算会计分录,其他形式(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涉及预算会计处理。
二、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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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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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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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支出 :若涉及运杂费等支出,需额外记录: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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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固定资产捐赠需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同时增加“固定基金”反映净资产变动;相关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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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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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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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处理 :若捐赠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计算销项税额并计入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成本)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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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非货币资产捐赠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考虑增值税影响;若捐赠方未提供发票,则按成本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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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捐赠收入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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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录 :
期末将捐赠收入从“其他预算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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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完成年度预算结算时需进行收入结转,确保预算执行与财务数据一致。
四、限定用途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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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捐赠明确指定用途,需在分录中体现“限定性收入”科目: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限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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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限定用途捐赠需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总结 :预算会计分录需根据捐赠类型和用途选择对应科目,货币捐赠直接计入“其他预算收入”,非货币捐赠需结合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科目,并注意增值税处理及收入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