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的保管年限因类型和用途不同而异,核心规定包括:机关文书档案分永久或定期(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档案一般满30年开放,而个人手持档案不得超过2年,否则失效需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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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与公共档案保存规则
机关文书档案采用永久或定期保存(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档案通常自形成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技等专业档案可能缩短开放时间,涉及国家安全的档案则可能延长。 -
个人档案的特殊性
个人档案严禁自行保管超过2年,且不得拆封,否则变为“死档”。需托管至人才中心或具备资质的单位,超期后需通过激活程序恢复效力。 -
不同档案类型的年限差异
婚姻登记档案保存100年,诉讼档案分60年或20年等,体现专业档案按价值调整保管期限的特点。
档案保管需严格遵循类型和用途,个人务必及时托管避免失效,公共档案开放时间则兼顾社会需求与保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