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过年提前放假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标准全额支付工资。春节提前放假是企业自主行为,但扣减工资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员工可通过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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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禁止克扣工资
若企业因经营安排提前放假,属于“非劳动者原因停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1个月)内的,工资需全额支付。例如,春节前多放的5天假若未超周期,扣工资即违法。 -
法定节假日与调休的工资保障
春节3天法定假日(初一至初三)工资必须照发,调休的4天若未加班也无需扣薪。企业若将提前放假视为“福利”却扣工资,属于混淆概念。 -
**途径与注意事项
员工遇扣工资可先与企业协商,无果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需注意:若员工主动请假(如事假),企业可按制度扣薪;但企业单方面安排放假则无权扣减。
总结:企业应依法保障员工薪资权益,春节提前放假不得成为克扣理由。劳动者需留存考勤、工资条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