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业务类型和税收政策进行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核算分录
-
确认销售收入并计提增值税
当发生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时,需确认收入并计提3%增值税(现行政策):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text{(不含税销售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
其他业务收入增值税处理
若涉及其他业务(如租赁、代加工等),同样适用上述分录结构。
二、附加税核算分录
附加税(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需在计提增值税时同步计提:
-
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附加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quad \text{等附加税科目}$$
$$贷:银行存款$$
三、注意事项
-
征收率调整
若当地政策适用1%征收率(如疫情期间),需按1%计提增值税,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科目。
-
附加税抵减政策
若享受增值税减免(如3%减按1%),需将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已计提的附加税需做冲回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
$$贷:营业外收入 \quad \text{(减免金额)}$$同时冲减已计提的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quad \text{(已计提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quad \text{等附加税科目}$$ -
会计科目设置
小规模纳税人无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科目,直接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四、示例分录汇总
销售货物并缴纳增值税 :
$$借:应收账款 \quad 113万 \quad \text{(含税销售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quad 100万 \quad \text{(不含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quad 13万$$
计提附加税 :
$$借:税金及附加 \quad 0.39万 \quad \text{(113万×3%)}$$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quad 0.27万$$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quad 0.11万$$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quad 0.03万$$
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quad 113万$$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quad 0.27万$$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quad 0.11万$$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quad 0.03万$$
$$贷:银行存款 \quad 113.41万$$
以上分录需根据实际业务场景调整,建议结合税务机关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