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核心分录为: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最终将差额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该操作主要涉及补缴或退回往年税款的情形,需重点注意调整事项对财务报表的追溯影响。
分步处理要点:
- 补提所得税
- 发现少计税款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差额部分)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 结转净影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退回多缴税款
- 收到退税款时反向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结转净影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报表调整
- 需同步修正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与"未分配利润"项目
- 利润表不直接体现,通过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执行注意事项:
• 涉及重大金额时需附专项说明
• 跨年度调整不得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
• 需重新计算调整后的盈余公积
完成上述处理后,企业应确保税务申报数据与账务调整一致,同时更新财务报表附注中的追溯调整说明。若涉及多次年度调整,建议按税务稽查结果分年度逐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