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放长假只发放基本工资的合法性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一、合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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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停工停产
若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设备检修、疫情等非劳动者原因放假,且符合当地规定(如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仅发放基本工资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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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明确约定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放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则公司行为合法。
二、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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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原因擅自放假且未补足报酬
若公司因自身经营问题擅自放假(如单纯节省成本),却未按劳动合同或法律规定支付全额工资,则可能构成违法。此时劳动者可要求补发差额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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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放假未支付报酬
若公司长期(如超过30天)放假且未支付任何报酬,可能涉及《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无故拖欠工资”情形,可要求支付工资报酬及赔偿金。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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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劳动合同条款
首先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放假工资支付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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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协商
要求公司补发欠薪或按约定支付全额工资,保留协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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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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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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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确认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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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同时存在社保缴纳问题,可一并向劳动部门举报。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