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征收的房屋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步骤,确保合法合规进行:
一、前期准备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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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申请与规划审批
政府部门(如住建局、规划局)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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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计划与方案编制
拆迁人根据规划文件和实际情况,制定拆迁计划及方案,包括拆迁时间、方式、补偿标准等,并提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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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审批通过后,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需提交项目批准文件、土地证、补偿方案等材料,30日内核发许可证。
二、拆迁实施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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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拆迁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范围、期限及补偿标准,公示期不少于30日,保障被拆迁人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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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登记与房屋权属确认
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核实权属信息,形成房屋清单。
三、补偿协商与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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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案拟定与公示
由政府组织制定补偿方案,经论证、修改后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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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与备案
双方自愿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及违约责任,协议需备案或公证。
四、拆迁实施与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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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拆迁
按批准范围和期限进行拆迁,需确保安全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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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落实与监督
政府监督补偿资金到位情况,被拆迁人确认搬迁后完成结算。
注意事项 :若协商未果,被拆迁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政府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