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最新拆迁法全文明确以公共利益为前提,强调公平补偿与程序透明,核心亮点包括:征收需符合六类公共利益情形、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价、被征收人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
- 公共利益界定严格:征收必须基于国防、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六类情形,旧城区改建需纳入年度计划并听证。
- 补偿标准市场化:房屋价值补偿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不得低于征收公告日类似房产市价,异议可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
- 程序民主透明:征收方案需公开征求意见至少30日,补偿费用需足额到位并专户存储,政府需公告决定并说明复议诉讼权利。
- 保障弱势群体:个人住宅被征收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优先安排保障房,确保居住条件不降低。
- 禁止不当行为: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无效,暂停手续期限最长1年。
提示:拆迁涉及重大权益,建议被征收人留存书面材料,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