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实习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实习性质和是否为在校生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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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实习(勤工助学)
- 不属于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此类实习仅视为职业培训,发生伤害事故不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依据雇佣关系或三方协议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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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校生实习(正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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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习已具备工作性质,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建议签订实习协议或三方协议,规范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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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习结束后转为正式用工,必须在法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工资、社保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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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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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需在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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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实习不构成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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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前与用人单位明确实习性质,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费用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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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权益纠纷,可通过协商、学校或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