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及计算方式:
一、赔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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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过错
需证明未签合同是因用人单位拒绝或拖延导致,而非劳动者主动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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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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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至1年 :支付双倍工资(入职第2个月起算,最长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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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仅需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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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赔偿计算方式
公式 :月工资×2×工作月份数(最高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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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实际发放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需扣除已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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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月薪8000元,工作9个月未签合同,赔偿为8000×2×(9-1)=12.8万元。
三、时效要求
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 1年内 申请劳动仲裁,超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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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签合同 :若劳动者明确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赔偿,但需支付应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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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或胁迫 :若补签过程存在欺诈或胁迫,劳动者仍可主张赔偿。
五、**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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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补签合同并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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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或诉讼 :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提示:收集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