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大学未毕业生通常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通过就业协议、实习协议或劳务协议等方式建立劳动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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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限制
未毕业生仍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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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签订的协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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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 :由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三方签订,约定实习或正式入职后的权利义务,属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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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协议/劳务协议 :以实习或临时工作形式签订,明确工作内容、薪酬等,符合雇佣关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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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部分企业可能允许签订劳动合同,但需在协议中注明毕业时间等条款,以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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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与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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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受《劳动法》保护,如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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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规招聘未毕业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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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未毕业生应优先签订就业协议或实习协议,待毕业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若企业强制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