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公司发放工资时,纳税人需将所有来源的工资收入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应纳税额,避免漏税或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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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收入计算税额
纳税人从不同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需汇总,按累计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3%-45%)。例如,A公司月薪1万元,B公司月薪8千元,则每月总收入1.8万元作为计税依据。 -
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
各公司会分别预扣个税,但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个税APP或税务局办理汇算,系统自动合并收入并多退少补。若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未足额享受,可此时补充抵扣。 -
专项附加扣除分配
同一纳税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如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只能选择一家公司按月扣除,或在汇算时统一申报。重复申报会导致系统预警。 -
避免重复减除费用
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仅可扣除一次,即使多公司发工资,总减除额仍为5,000元/月。高收入者需注意税率跳档可能带来的补税风险。 -
劳务报酬与工资区分
若其他公司按劳务报酬发放(如兼职),需按20%-40%税率预扣,但汇算时与工资合并后,可能适用更低税率,可申请退税。
提示: 纳税人应留存各公司发放收入的证明(如工资条、合同),并通过个税APP实时查询收入明细,确保数据准确。汇算时系统自动填报数据,但需核对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