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拖欠公积金的合法时长为 2个月 ,超过此期限将面临法律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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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的拖欠期限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其限期缴存;若逾期仍不缴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具体拖欠时长,但实践中通常以 2个月 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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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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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或账户设立手续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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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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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
职工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为 3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受理。
总结 :单位允许的合法拖欠期为2个月,超过后需承担罚款、强制补缴等后果,职工追诉时效为3年。建议单位及时履行缴存义务,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