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单位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
一、行政追缴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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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附上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要求单位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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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若单位对投诉处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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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补缴与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责令单位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拒不执行时,中心可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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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权
若单位因未缴公积金导致劳动者损失(如购房、租房等),可要求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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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问题
追缴住房公积金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离职后仍可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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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前收集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未缴证明等材料,以支持追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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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救济方式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补缴并可能获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建议优先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处理,若涉及金额较大或协商无果,再考虑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需注意保留证据,以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