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于公司出资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价且可依法转让的财产,但劳务、信用等不具备独立转让性的形式除外。 出资方式需满足确定性、现存性及评估可行性,核心在于保障公司资本真实性与债权人利益。
- 货币出资:最直接的出资形式,包括人民币或外币,需足额存入公司账户。货币价值明确,无需评估,是设立公司的基本保障。
- 实物出资:涵盖机器设备、厂房、原材料等有形资产。实物须为公司经营所需,且权属清晰,需经专业评估作价并完成产权转移。
- 知识产权出资: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此类出资需评估技术或品牌的市场价值,并依法办理权利转让手续。
- 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可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但需通过评估并完成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确保公司合法使用。
- 其他合法形式:如股权、债权等,需满足可估价、可转让条件。但设定担保的财产、劳务、商誉等因无法独立转让或评估,被明确禁止。
提示:非货币出资需严格履行评估和产权转移程序,避免高估或低估。公司应通过公示系统如实披露出资信息,确保合规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