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不一定属于股东,但可能是股东。**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既可能是股东(如控股股东),也可能是非股东(如通过协议控制公司的自然人)。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实际支配权”而非股权形式。
关键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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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演变
早期《公司法》强调实际控制人“不是股东”,但2023年修订后删除了这一限制,明确只要具备实际支配能力即可认定,扩展了认定范围。例如,控股股东若通过股权优势支配公司决策,也属于实际控制人。 -
与控股股东的区别
控股股东必须持有足够股权(通常50%以上或具有重大表决权),而实际控制人可通过协议、家族关系等非股权方式实现控制。例如,某公司大股东持股30%,但实际控制人可能是其背后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的家族成员。 -
责任与风险
实际控制人若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如抽逃资金),需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强化了对其行为的约束,无论是否为股东均需遵守。
总结
实际控制人的身份灵活多样,判断标准始终围绕“实际支配能力”。企业治理中需厘清控制关系,避免权责混淆,而投资者应关注实际控制人行为对公司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