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物业科的权力主要体现在行业监管、政策制定及公共服务等方面,但需注意其职能与执法权的分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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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与政策制定
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政策、规章的起草与实施,监督物业服务标准规范执行,参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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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审核与信用管理
对物业公司资质进行初次审核,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参与制定优秀小区服务标准,并建立招投标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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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监管
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结算,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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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监督
指导小区日常管理,处理业主委员会问题,协调物业更换事宜,并参与处理违章建筑等跨部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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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与协调
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支持,协调街道、社区与物业的关系,推动业主自治机制落实。
注意事项 :住建局物业科无直接行政处罚权,主要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履行职能。对于具体执法事项(如罚款、吊销执照),需由具有执法权的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