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签需根据双方意愿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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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续签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同意续签,且符合法定条件(如无严重违纪行为),则按约定签订新合同。续签时可协商调整岗位、薪酬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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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动终止合同
若单位因经营调整、岗位变动等合理原因决定不续签,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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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不续签
若员工明确表示不续签,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注意,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纪),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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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续约的特殊情况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续约”,则按约定执行。但此类条款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避免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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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员工不同意外,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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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员工继续工作且单位未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续签。
建议 :合同到期前,双方应提前沟通续签意愿,单位需依法履行通知义务。若对续签条件或补偿有争议,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