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吉林市居民自行供热是否需要缴纳20%基础热费需分情况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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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停热(两年及以上)
若与供热公司签订长期停热协议(最长不超过两年),可免交20%基础热费。停热期间需按实际供热天数补缴停热基础热费,恢复供热后按实际天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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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停热(一年以内)
未签订长期协议的短期停热,需缴纳20%基础热费。停热申请需书面确认,停热期间供热公司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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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能源采暖用户
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电暖器等)采暖的用户,可免交基础热费,恢复供热时也不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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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群体
享受低保或特困居民政策,停热与供热费减免政策与普通用户一致。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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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热前需确认供热管线已断开,避免窃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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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供热时,供热公司仅收取停热期间的基础热费,剩余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