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自愿离职”协议需谨慎对待,具体分析如下:
一、合法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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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情形
若员工自愿签署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有效。例如试用期以延长合同为由诱导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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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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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诱导签署,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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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转产、技术革新等理由裁员时,未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即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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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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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后果 :签署后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且可能影响失业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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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后果 :若存在违法行为,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双倍赔偿。
三、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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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留存辞退通知、工作群记录等证据,证明签署时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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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尝试与公司协商恢复劳动关系或争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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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应得补偿。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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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标准 :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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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赔偿 :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总结 :签署前应明确公司解除原因是否合法,避免因主动离职而损失权益。若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