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岁以上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讨论:若员工已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无权主张经济补偿;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仍被用人单位聘用,被无过失辞退时可按工作年限获得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实践中存在两类特殊情形:一是员工虽达退休年龄却因用人单位原因无法领取养老金,双方仍构成劳动关系,此时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超龄员工继续就业但未签劳动合同,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辞退时仍需依法补偿。
计算经济补偿时需注意三个关键点:补偿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部分受限;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支付半月工资;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为上述金额的双倍。对于存在工伤或职业病的超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医疗补助等费用。
**时建议劳动者优先收集工资流水、工牌等劳动关系证明,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需特别提醒的是,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的,建议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用工性质及解约条款,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