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60岁以上劳动者的规定明确保障其劳动权利,但劳动关系性质可能转为劳务关系,且工伤保险待遇通常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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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利保障
法律未禁止用人单位聘用60岁以上劳动者,公民劳动权受宪法保护。即使超过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者仍可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基本劳动权益。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60岁以上且已领取养老金者,与用人单位通常构成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但受《民法典》合同条款保护。若未退休,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
工伤赔偿的特殊性
超60岁劳动者因工受伤时,无法通过工伤保险索赔,但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向用人单位主张责任,需依据劳务合同或侵权责任**。 -
退休条件与社保待遇
男性满6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等条件应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未达标者可继续工作,但需注意社保缴纳终止可能影响后续待遇。
60岁以上劳动者需根据自身就业状态(是否退休、是否参保)明确权益边界,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