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上了四天班后自离通常是有工资的。 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实际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工作天数支付报酬,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但需注意,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合法约定(如自离扣款条款)或劳动者行为造成单位损失,工资可能被部分扣除。
-
法律明确保障劳动报酬权
无论是否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已工作的4天工资受法律保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解除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自离不影响应得报酬的结算。 -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扣除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自离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如未交接工作),可依法扣除部分工资,但扣除比例不得超过20%,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途径与证据保留
若用人单位拒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据是关键。
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工资结算方式;若协商无果,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劳动报酬权不可侵犯,但遵守合理离职程序能减少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