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在签订三个月合同后仅工作一个月,仍有权离职并主张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离职权利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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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
双方可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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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权
劳动者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需支付30天工资代通知金)。
二、工资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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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依据
劳动者提供劳动即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工资。即使未满合同期,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应全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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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满1个月后的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三、违约金与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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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的合法性
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则需按约定支付;否则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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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劳动者无过错解除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可主张赔偿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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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便于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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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协商无果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
您可依法离职并获取应得工资,同时需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