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三天班不干了不给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工资,即使只工作三天或未签合同也受法律保护。 若遭遇欠薪,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关键是要保留工作证据并依法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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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工作三天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拒付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报酬。 -
**步骤分解
- 协商优先:主动联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支付三天工资,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聊天截图)。
-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携带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监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
- 申请仲裁:投诉未解决时,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需提供劳动合同(如有)、工作证据及欠薪证明。
- 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欠薪及可能的赔偿(如拖欠工资50%-10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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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要点
**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据充分,包括:考勤记录、工作内容截图、同事证言、工资发放约定(如招聘信息或口头协议录音)等。即使离职手续未完成,这些证据也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总结:劳动者无需因“工作时间短”或“未签合同”妥协,法律始终保障劳动报酬权。遇到欠薪应果断行动,避免因拖延超过仲裁时效。若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付,可直接引用《劳动合同法》第20条反驳,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