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即使您自愿离职,只要您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以下是具体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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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工资支付时间、金额及结算方式,争取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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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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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提供工作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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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若仲裁结果仍不理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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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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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合同约定工资的80%。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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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离职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能以旷工为由扣发工资,建议尽量在工资发放后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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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以招聘成本、培训费等为由拒绝支付,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