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临时工辞职被单位不批准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合法辞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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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义务
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则提前三日通知。
二、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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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33
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可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强制离职、拖欠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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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要求调查处理并督促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三、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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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或诉讼
若单位拒不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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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需提供工作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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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建议保留书面辞职书及快递单据,作为后续**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