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法定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法定带薪病假的天数并非固定为3天,而是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综合计算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医疗期时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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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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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下 :工作满5年以下为3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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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 :每满5年增加3个月,例如20年以上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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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医疗期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二、病假工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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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限制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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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通常以职工本人月工资为基数计算(扣除社保部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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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申请材料 :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及公司请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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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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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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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以病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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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抵扣 :
- 优先使用带薪年假抵扣病假天数,不足部分按实际病假天数计算。
四、3天病假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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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法定标准病假 :3天病假未达到国家法定的最低医疗期要求,但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短期病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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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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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按内部规定扣减工资(如按日工资的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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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年假,优先从年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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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法定带薪病假天数与工龄直接相关,3天通常不符合法定标准。若需休息,建议通过正规医疗机构申请病假,并与单位协商工资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