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 21.75 × 计算系数 × 病假天数,其中计算基数通常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系数与工龄挂钩,21.75天是月计薪天数。需注意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计算时需剔除休假期间的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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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优先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月工资为准;若无约定,则按集体合同或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例如,上海2025年最低工资为2590元,计算基数至少需达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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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系数:分两种情况:
- 休假6个月以内:工龄不满2年按60%,满2年不满4年按70%,满4年不满6年按80%,满6年不满8年按90%,满8年及以上按100%。
- 休假超6个月:工龄不满1年按40%,满1年不满3年按50%,满3年及以上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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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按实际休假天数计算,需剔除休息日和节假日。例如,请假10天含2个周末,则实际计为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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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保障:无论计算结果如何,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以上海为例,2025年最低标准为2590元,病假工资至少为2072元(2590×80%)。
计算时需明确基数、系数及天数三要素,并核对是否满足最低标准。若工龄较短或工资较高,建议优先确认系数与基数,避免误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