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劳务工被辞退时有权获得工资,包括已工作天数的劳动报酬、未休假的折算工资以及符合条件的经济补偿金。关键点在于劳动合同性质、辞退合法性和工资结算时效,以下分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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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必须支付
无论辞退是否合法,工厂必须结清劳务工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若按日或小时计薪,需精确计算至离职当日;月薪制则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折算。 -
经济补偿金有条件
- 违法辞退:若工厂无合法理由(如未严重违反厂规)单方解约,需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 合法辞退:如因裁员或员工不胜任工作,工厂需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N个月工资,N=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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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不忽视
- 未使用的年假、调休假可折算成工资。
- 工厂未提前30天通知辞退的,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仅限合法裁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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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时效
工资争议需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若工厂拖欠,可同时主张拖欠金额的50%~100%赔偿。
劳务工被辞退时,工厂必须结清工资及相关补偿,拒绝支付属违法行为。建议主动核对工资条并索要书面解约证明,必要时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