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协议是合同,且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可订立口头或书面协议。关键区别在于协议内容是否包含劳动关系核心要素: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社保等条款,则视为劳动合同;若仅约定临时性劳务报酬,则属于劳务协议。
- 法律性质:小时工协议本质是合同,但需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非全日制用工(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协议需符合法定要素(如无试用期、报酬周期≤15天)。
- 协议形式:可口头或书面订立。书面协议若包含用人单位信息、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等“九大要素”,即具备劳动合同效力。
- 权益保障:劳动合同范畴的小时工享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最低小时工资保障等权利;劳务协议则侧重平等协商,权益保障较弱。
- 争议风险:协议性质影响纠纷处理。例如,工伤赔偿需劳动关系认定,而劳务协议可能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提示:签订协议时需明确用工性质,避免条款模糊导致权益受损。若涉及长期或固定工作内容,建议要求书面劳动合同以全面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