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扣9天工资的行为 不合法 ,属于过度克扣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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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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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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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但赔偿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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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薪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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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期间(3天)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仅能扣除对应天数的工资,即3天工资,而非额外扣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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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旷一扣三”等超比例扣薪,可能构成恶意克扣,违反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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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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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应得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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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便于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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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扣薪行为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