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因无故旷工被辞退通常无法获得赔偿,但需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纪,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
1. 旷工的认定
旷工是指员工无正当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到岗工作。常见情形包括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请假期满未续假或未批准续假等。
2.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如明确将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纪,且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告知员工,则辞退合法。
3. 特殊情况
- 程序合法性: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履行合法程序,包括事先通知工会。未履行程序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
- 工资扣除:旷工期间可扣除对应天数的工资,但不得扣除全部工资或双倍工资。
4.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若未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或未履行程序,辞退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需支付赔偿金。员工在旷工前应尽量与用人单位沟通,避免因误解产生纠纷。
旷工3天被辞退通常无赔偿,但用人单位需确保规章制度合法并履行程序。